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展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3月27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7.01”跨国电信网络诈骗48名被告人在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6月以来,被告人林某、谢某、刘某等人,为共同实施网络电信犯罪成立组织层级结构固定、内部分工明确的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通过电信网络搭建虚假投资平台,利用该虚假投资平台对股民开展诱导、直播间讲课洗脑等“吸粉、养粉、供粉、推粉”一系列行为,骗取股民信任后将股民推送至境外东南亚国家该诈骗团伙成员后投资,再通过“地下钱庄”“车手团队”将股民的投资成本套现后非法占有。经审查,该电信诈骗犯罪集团自成立以来诈骗犯罪金额共计一千余万元,非法获利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由于该案被告人人数较多,案情重大复杂,公诉人作了扎实而有针对性的庭前准备工作。庭审中,公诉人针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结合被告人的当庭辩解,依法对被告人进行发问。在法庭调查中,公诉人出示了大量详实、充分的证据,对关键书证、言词证据详细宣读,并与被告人及辩护律师进行质证,对辩护律师的发问进行回应。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就定罪、量刑情节对全案进行详细阐述,并有条不紊、有理有据有力地一一回应所有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充分保障了控辩双地的各项权利。
该案经公安机关立案后,向城关区检察院发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邀请,城关区检察院指派第一检察部资深员额检察官组成办案组依法提前介入,配合侦查人员依法抓捕和有效取证,针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收集共提出多条侦查意见,并建议公安机关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将各被害人的损失降到最低。移送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明确审查思路,坚持从严从快办理,对该案犯罪事实全面梳理认定,确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定性准确,量刑建议适当。同时,在办案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提前介入把案件中存在的疑点、重点、争议焦点化解在移送审查起诉前,提高侦查活动的质效。
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