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 365bet365.com_365bet投注官网_36563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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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内设5个职能部门。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办理相关外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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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组织网络信息化建设和辅助司法办案工作。负责参与管辖案件的现场勘验,对搜取的痕迹、物证进行检验鉴定,承担信息安全工作,组织落实国家有关信息安全政策与法规。


          实施全区检察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区人民检察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区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


          联系电话:0931-7679576


          (二)第一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案件、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承担维稳、防邪、扫黄打非、普法教育、反拐、禁毒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区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承担反拐等综治工作。


          联系电话:0931-5161673


          (三)第二检察部


          负责办理向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区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


          负责办理向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区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行政申诉案件。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联系电话:0931-5161621


          (四)第三检察部


          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负责受理向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对检察工作适用法律问题提出司法解释建议。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承担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区人民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全区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


          联系电话:0931-5161738


          (五)政治部


          负责全区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监督、劳资和干部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相关工作。负责检察官的遴选、管理、晋升和退出工作。负责聘用制书记员的招聘、管理工作。负责基层院和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检察机关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检察文化建设和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区人民检察院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司法警察的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


          负责区人民检察院党建、党群工作。


          承担对全区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检察院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承担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931-516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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