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不断走深走实,深化巩固提升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固魂铸剑行动工作成效,进一步推进“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兰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引导和组织检察干警立足本职岗位践行司法为民,把立足岗位履责尽职作为“学史力行”的落脚点,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瞄准 “业绩、队伍双一流”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回应群众需求,努力把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效转化为真抓实干的工作举措,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制定了《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施方案》, 确定了8项实事33项举措,着力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生动实践,从即日起,兰州市院将推出“检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系列宣传报道,供大家学习参考。
深入落实“检察为民办实事”
让农民工不再“忧薪”
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市院第一检察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办理保障民生的案件作为落实“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的具体行动,切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效。近日,由省院联合省人社厅挂牌督办,第一检察部指导永登县院办理的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通过检察机关释法说理的方式,成功帮助农民工要回拖欠的工资。
基本案情
2018年7月10日,甘肃某建材公司将某工程承包给甘肃某建筑工程公司,并签订工程建设承包合同。2018年6月甘肃某建筑工程公司将该工程分包给麻某,麻某雇佣魏某某等29名劳务人员于2018年5月至2019年9月在该建设项目工地务工;2019年4月22日,甘肃某建材公司与甘肃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承包合同解除协议,后魏某某等29人工资合计80.91万元一直未支付。2020年12月2日,永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甘肃某建筑工程公司责令整改,要求该公司立即支付魏某某等29人工资,但该公司一直拒绝支付。永登县劳动监察大队调查认定,甘肃某建筑工程公司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案件移送永登县公安局立案查处,永登县公安局未对此案立案,后永登县劳动监察大队向永登县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省检察院指示兰州市院督促、指导办案。
第一检察部积极开展工作,督促永登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积极了解案情,进行调查核实,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在监督立案审查过程中,召集公安机关、劳动监察大队召开联席会议并听取了甘肃某建筑工程公司和麻某的意见,经沟通协调,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前,为农民工讨回14万元劳动报酬。
第一检察部将以党史学习为契机,继续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和使命,认真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事件,积极跟进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追讨欠薪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遭遇欠薪困扰的农民工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温情。
来源 | 市院第一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