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落到实处
来源:《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 专刊作者:李树忠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思想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其中重要一条。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强调要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求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一、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2012年12月4日,刚刚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十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始终坚持把宪法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和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推动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历史性成就。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涵盖了宪法的发展历程、性质特点、地位作用等各个方面和宪法的修改、实施、监督、宣传等各个环节,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2022年1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全面回顾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总结我国宪法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提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明确要求,强调“要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为契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保障”。这些重要论断,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宪法的高度重视,也充分说明宪法在治国理政中具有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们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提供了重要指引。
二、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大意义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我们党在推进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形成的宝贵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理我们这样的大党大国,如果没有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如果没有全党全国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什么事也办不成。”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2018年修改宪法,在宪法序言确定党的领导地位的基础上,又在总纲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强化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首先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都是错误的、有害的,都是绝对不能接受的,也是从根本上违反宪法的。
第二,为坚定“四个自信”提供根本法治保障。我国现行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全面体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集中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明确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党的领导和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和奋斗目标,进一步巩固了国家的国体、政体、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各方面的重要制度,为中华民族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系统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谱,从13个方面系统阐明了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内容和组成。这些制度在现行宪法中都能够找到明确的根本法依据,充分证明了我国现行宪法在构建国家制度上的先进性、科学性,体现了宪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对我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充满自信,对我国宪法确认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充满自信,对我国宪法确认的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满自信。实践证明,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体系是适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制度,具有显着优越性,对此要有自信、有底气、有定力,决不能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第三,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扞卫宪法尊严,就是扞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我国宪法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集中了人民智慧,体现了全体人民共同意志,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克服了一切旧宪法只代表少数人意志、为少数人利益服务的弊端,因而得到最广大人民拥护和遵行,具有显着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
第四,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的根本保证。365bet365.com_365bet投注官网_36563688
我国宪法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实质上是要把宪法制度更好转化为治国理政的效能。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完善宪法,就是要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以宪法引领和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才能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宪法促进相关制度更加科学、协同、规范;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通过宪法蕴含的治理标准和治理工具来提高制度的执行能力。
三、落实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有效举措
第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专门部署,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应当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保障。
第二,坚持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我国宪法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就无法保证我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我国宪法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也是我们党提出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完善宪法和实施宪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我国宪法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确保我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把贯彻宪法法律落实到各级党委决策施策全过程,坚持依法决策、依法施策,守住不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底线,确保决策施策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坚持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宪法。宪法作为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我们党要紧跟时代要求和人民意愿,遵循法治规律,在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前提下,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地完善和发展宪法,推动宪法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
第三,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首先,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维护宪法尊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对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和撤销,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水平。其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标志着改革进入法治化的新阶段。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奋斗目标,体现了人民的共同意愿和根本利益,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把改革纳入法治轨道,重大改革出台前,通过合宪性审查等方式,确保在宪法的引领、规范下推进,改革就不会偏离正确方向。最后,进一步提高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能力。把宪法实施贯彻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全部实践中,贯彻到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领域各方面,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把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贯彻到立法中,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党的二十大对法治建设提出了许多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和重大举措,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证明,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证。新征程上,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要求,把宪法实施贯穿到治国理政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高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能力。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