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店老板在网上通过暗语向鱼贩下单,收到订单后,鱼贩找人连夜下网捕鱼并装车运输,形成了集捕捞、收购、运输、销售于一体的跨省非法捕捞水产品全链条犯罪团伙。日前,经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游某等12名被告人二年七个月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追缴违法所得40余万元。同时,法院判决12名被告人连带承担赔偿生态修复金110余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此案是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推行以来,重庆市检察机关一体化办理的一起渔获物数量最大、犯罪链条最长的跨省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罪行暴露
认定罪名
精准打击破解办案难题
延伸治理
对水产市场及餐饮商家
形成常态监管工作机制
延伸阅读
关于长江生态检察官
根据重庆市检察院印发的《重庆市检察机关推行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工作方案》,该市三级检察院均设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实行“刑事+公益诉讼+民事+行政”四大检察一体化集中办案模式,配备长江生态检察官,履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刑事检察、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检察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