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此情况后,我们依法立案进行了调查,通过多次深入到各乡镇田间地头,使用无人机航拍取证,对县辖区内各乡镇存在的秸秆焚烧现象进行证据固定。
这么明显的污染,为什么没有治理呢?带着疑问,我们就秸秆焚烧问题召开听证会。且首次在中国检察听证网上进行了直播,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听证会。会上检察干警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政策,进行了多媒体示证,行政机关阐述了难点和打算,最终听证员在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一致认为,皋兰县各乡镇露天焚烧秸秆致使生态环境损害和资源浪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应当加强监管。
听证会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兰州市农作物秸秆禁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治和管理,抓好秸秆禁烧巡查管控工作;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和引导工作,提高群众对禁烧工作的认识,引导群众综合环保利用秸秆,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之以恒从源头上遏制秸秆焚烧。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职能部门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秸秆禁烧防治和管理。一是强化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印发了《关于加强春耕期间秸秆荒草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镇、局属各单位按照划分的重点管控区域和全面管控区域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巡察力度,并积极推进“企业+村社+农户”的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实现秸秆源头减量。二是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巡察督导。进一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宣传,并要求各镇通过村社微信群呼吁群众禁烧秸秆。同时组织包片巡查单位进一步加强巡查频次,特别是对玉米种植区、饲草种植区等重点区域和放牧人群加强管控,对田间地头堆积的秸秆饲草督促及时收储清运,发现火情及时组织扑救。三是推进项目建设,保障资源利用。根据近年来开展的秸秆饲料化、燃料化等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实施,使农田秸秆变废为宝,有效提升了秸秆回收率和利用率。
通过项目扶持,皋兰县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收储秸秆约1.6万吨,争取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8万元,根据秸秆收储量对收储企业直接进行补贴,从源头上减少秸秆焚烧行为。
就此,该案办理划上成功、圆满的句号。可是,如何预防整改效果有所反弹、彻底消除污染源?我们以该案的办理为切入点,在办案中高度重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推进“企业+村社+农户”的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将本来作为污染物的秸秆加工利用,变废为宝,从根源上治理污染环境问题的同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以后办理农村环境污染案件提供了宝贵经验,真正达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造福一方”的良好效果。
来源 | 皋兰县检察院
编审 | 市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