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兰州市检察院始终将做好信访工作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连续3年获评“全国文明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窗口”。2022年5月1日《信访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兰州市检察院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结合《信访工作条例》新规定新要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对群众来信的答复期限、流转程序、网络系统录入等事宜作出了规定,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为群众办实事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三抓三促”行动见成效、显实效。
一
确定办理群众来信的范围
二
明确群众来信的受理部门
三
细化群众来信办理规则
四
规范重点信件的办理程序
五
抓实群众来信的实质审查
六
探索检察微共治、社工委机制延伸信访工作
兰州市检察院以《规则》制定为契机,以《规则》全面执行作为开展好“三抓三促”行动抓执行促落实的有力举措,真正为人民群众解决好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做人民群众的暖心人、人民利益的守护者、和谐社会的维护者。
来源 | 市院第八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