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 365bet365.com_365bet投注官网_36563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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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报告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3-0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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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全市检察机关“一中心、四聚焦”总体思路,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克服疫情影响,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三力”,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

        突出政治引领检察工作

        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检察工作的首位,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把牢政治方向。自觉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坚持讲政治和抓业务有机统一、融合推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重大紧急案事件报告制度,向区委及政法委、上级检察机关汇报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及全年工作情况,涉黑恶等重大案件办理情况等,上报涉舆情风险案件14件次,报告重大案事件16件次。

        (二)

        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

        理念

        强化宗旨意识,强化诉源治理,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定期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听取意见建议,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17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等视察工作、评议案件、监督办案活动175件次,通过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及本院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890件,辩护与代理预约369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89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

        突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加强对检察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控,健全涉检舆情监测、研判、处置、报告机制,严格落实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疑难复杂案件风险评估、重要案件备案和重大紧急案事件报告等工作规定。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网络平台发布原创信息210篇(条),对群众身边发生的高空抛物、追逐竞驶、电信诈骗等重大、典型案件加大释法说理力度,开展《民法典》、国家安全、《反有组织犯罪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宣传活动,倡导群众懂法学法用法。

        二、主动履职促平安,筑牢平安建设“防护盾”

        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推动平安城关建设。

        (一)

        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

        稳定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危害政治安全犯罪,提起公诉14人;严惩各类宗教渗透和邪教犯罪,提起公诉7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突出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提起公诉367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杨某某、马某某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共26人。

        (二)

        突出打击治理电诈犯罪

        与公安、网信等部门合力加强全链条打击、一体化防治,突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特别是养老诈骗,对电诈及上下游犯罪提起公诉319人。对涉案金额4.5亿元、被害人1200余人的电影投资型电信网络诈骗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成功将82名被告人起诉至法院,保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该案作为刑事检察犯罪典型案例,办案经验由省检察院在全省推广。在“两微一端”发布“关于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帮群众捂紧“钱袋子”。

        (三)

        坚决维护经济金融安全

        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深挖妨害信用卡管理等关联犯罪,提起公诉16人。积极推进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提前介入3件案件,提起公诉5人。在兰州农商银行挂牌建立“检银企联系点”,对银行发放贷款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

        (四)

        突出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

        疫情期间,区检察院坚持办案、防疫“两手抓、两手硬”,院党组带头驻单位办公办案,严格实行闭环管理,辅以云办公、云学习、云办案,规范开展工作,回应群众诉求,从严从快办理涉疫案件7件10人。全院干警勇担社会责任,坚守防疫一线,4300余人次参与10个高风险小区24小时轮值;居家办公干警就近下沉社区参与志愿工作近1万小时;安排14组共计80余人次进驻隔离留观点,勇做“逆行者”,为近3000名集中隔离的群众做好物资供应、情绪安抚、环境消杀等服务。同时,组织干警义务献血14000毫升,为受疫情影响而告急的血库注入生命的希望,以实际行动彰显检察担当。

        三、围绕中心顾大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过办好一个个“小案”、抓好一件件为民实事,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检察工作有力度更有温度。

        (一)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巩固拓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成果,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对侵犯民企合法权益犯罪案件提起公诉293人;严格执行“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对涉案的民企人员依法不捕23人,不诉50人,保障企业顺利运转。办理全省首例涉案企业合规审查案件,在涉案企业召开涉环保公开听证会,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落地见效,“三融合一衔接”的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与区工商联会签《共建共享共治共赢沟通联络机制》,积极反映民营企业的呼声、意见和建议,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该做法入选全国《工商联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在第四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上公布。

        (二)

        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严厉打击涉农刑事犯罪、职务犯罪,提起公诉279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联合公安机关为330名农民工讨薪501万余元。反映我院为45名农民工追回欠薪46万余元的纪实片《农民工的“护薪人”》被最高检新闻办评选为“优秀检察网络作品三等奖”。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12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救助金4.4万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

        (三)

        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兰州要在保持黄河水体健康方面先发力、带好头”的指示精神,聚焦黑臭水体、固体废物、非法排污等问题,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14人,监督立案1件;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件,助推全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与行政执法机关合力治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办理相关案件11件。

        (四)

        用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

        案”“小事”

        持续开展支持起诉助力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专项行动,与法院会签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实施意见,与区妇联等五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络机制,找准支持起诉与保障民生的契合点,就农民工请求给付劳动报酬案件促成和解11件,支持起诉21件。对轻伤害类案件启动赔偿保证金监管机制,以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五)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

        会治理

        持续加强监检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提前介入监委查办案件7件,提起公诉11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检察监督促成刑事和解104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协作办法,坚持监督与支持、维权与维稳、纠错与解纷并重,化解行政争议案件7件。深入开展“强化法律监督,促进社会治理”专项行动,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9件。2件分别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典型案例”和“兰州市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十大优秀检察建议”。

        四、聚焦主责强监督,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强烈的使命感坚决扛起法律监督责任,全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书写新时代检察发展新篇章。

        (一)

        质效为先,进一步做优刑

        事检察

        审结逮捕案件581件881人、审结起诉案件821件1237人。准确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捕524人,提起公诉833人;对轻微刑事案件嫌疑人依法不捕357人,不诉406人。实现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认罪认罚适用率86.73%。持续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撤案15件,纠正漏捕29人、漏诉3人;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100%,1件抗诉案例入选最高检“全国检察案例库”。

        (二)

        精准监督,进一步做强民

        事检察

        与区法院就共同推进劳动争议诉调对接等事项签署协作配合办法,明确工作流程及职责。做实生效裁判监督,民事裁判案件监督率、再审及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执行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均达到100%。1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民事再审监督案件入选全市检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中心大局”十大典型案例。

        (三)共促法治,进一步做实行

        政检察

        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充分听取申请人或其诉讼代理人意见,与法院、行政机关和法制部门沟通,重大案件组织专业人士或者专家“集体会诊”,切实提高监督精准度与权威性,行政裁判案件监督率及提出监督意见采纳率、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监督及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均为100%。与市交警支队联手整治交通违法行政处罚“白条化”现象,催缴罚款60余万元;持续推进交通领域非诉执行监督专项行动,1件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监督案件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件。

        (四)

        守护民生,进一步做好公

        益诉讼检察

        强化生态环保、食药安全、国有财产、文物保护等领域公共利益保护,并就辖区消防和交通设施、居民饮用水、固体废弃物、危房改造、道路安全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开展公益监督,立案5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6件,整改期内回复整改率为97.92%,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行政公益诉讼1件,法院支持率100%。白塔山“白塔”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案例,并在正义网平台发布。

        (五)

        能动履职,推动未成年人

        “六大保护”落地生效

        充分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导责任,持续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制度,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批捕20人,提起公诉23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依法不捕31人,不诉30人,开展亲职教育103次,发出督促监护令22份,提供帮教326次,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秉持“1+5>6=实”的理念,与区民政局、教育局、妇联等14家单位会签工作方案,共同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和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构建汇聚多方力量的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工作体系。与团区委、区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三方协议,制作社会支持服务APP,建成区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工作阵地,提升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效能。检察长、检察官共10人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集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32次。由我院制作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之网络保护”课件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一等奖。邀请人大代表和学校师生参加“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联合开展“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新业态”领域清理整治,纯净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成功办理监护人故意伤害儿童案件,建议变更监护权和抚养权获法院支持,该案做法被《检察日报》刊发并推广。

        (六)

        多措并举,持续加强诉源治

        建成标准化听证室,面向社会选聘37名来自不同行业领域的基层代表、执业律师、专家教授作为听证员,对159件不起诉、刑事申诉、公益诉讼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直播公开听证32件。抓实抓好“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受理申诉案件5件,信访案件192件,接待来访群众320人次,其中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5件,与律师联手化解信访案件83件。

        五、狠抓建设重自强,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能

        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一体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努力建设堪当法律监督重任的检察队伍。

        (一)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研讨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二十大精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增强“三个自觉”的主动性、提高“政治三力”的行动力,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始终。

        (二)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

        检主体责任

        抓好院党组主体责任工作落实,提高履行主体责任的主动意识、能力水平,切实增强党组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要求,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三)

        持续深化改革创新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权责办案清单,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查案件382件,进一步提高案件质效。强化办案流程重点环节监控,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17份,通知提醒34次,确保每个案件每个环节严格规范操作。落实领导干部直接办案正、负面清单制度,入额院领导办案91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3次。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全面应用集业务、办公、事务等为一体的“甘肃省检察机关应用支撑平台”,辅以“检察移动办公办案平台”,线上线下一体推进,适应新形势对检察实践的新要求。

        (四)

        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更高要求,着力培养有担当、善办案、擅总结、会沟通的检察人员。用好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检答网”等资源,加强主动学习,提升办案水平。2名办案骨干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涉外案件人才库。开展刑检业务竞赛暨“公诉之星”评选活动,培养“一专多能”检察人才。在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业务竞赛中,我院代表队5人分获“十佳公诉人”“最佳论辩奖”和“最佳新人奖”。在区委和区人大的关心支持下,提拔任用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各1人,检委会委员3人,3名检察官助理入额办案,领导班子整体结构持续优化,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勤耕厚积,春华秋实。2022年,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兰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第三检察部荣获“全省打击涉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绩突出集体”“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朱津良案”办案组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称号;2人分别被评为“全国年度平安之星”“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1人被选树为“全省百名新时代政法英模”,1名军属干警家庭入选全省“最美家庭”,1人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12人分获“兰州市扫黑除恶表现突出乡科级干部”“兰州市扫黑除恶先进工作者”,全市检察机关“个人三等功”“先进个人”和“个人嘉奖”。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也是全院干警努力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提高;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仍然不够平衡,检察理念需要持续更新;三是检察队伍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能需要持续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区检察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推动兰州市高质量发展“九个更加”目标和着力打造“七个新城关”的具体要求,贯彻“一中心、四聚焦”总体思路,依法能动履职,守正创新、勇毅前行,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政治建设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融合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成效,扞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增强“三抓三促”的规范性和实效性,聚焦法律监督能力短板抓学习,聚焦制度落实难题抓执行,聚焦检察高质量发展瓶颈抓效能,贯彻落实好中央及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

        二、聚焦中心大局,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围绕“提速进位、动能强劲、充满活力、市场繁荣、魅力精致、富裕幸福、安全安宁”的新城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在司法公正、食药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切身需要,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检察办案实效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展现检察机关担当作为,以高质量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法律监督,凝聚法治“最大公约数”。

        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赋予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持续优化检察监督方式方法,着力提升检察监督能力水平,努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优、做强、做实、做好法律监督职能。

        四、突出素质能力,队伍建设常抓不懈。

        以自我革命精神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自觉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保障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检察官依法公正履职。推行“青年人才导师制”,鼓励人才交流,培养专业化办案团队和骨干专家型人才。有效融合主题教育和“铸忠诚警魂”活动,引导广大检察干警树立“能力为先、执行为要、效能为王”的鲜明导向,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号角已吹响,奋进正当时!区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完成区委、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不负时代、不负使命,奋力开创新时代城关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附件1数据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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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有关用语说明

        一、“一中心、四聚焦”。在2021年12月兰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柳小惠检察长代表市检察院作工作报告时提出今后五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以兰州检察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中心,聚焦“十四五”时期法律监督阶段性特征,绘好兰州检察发展新蓝图;聚焦“先发力、带好头”指示精神,升级“业绩、队伍双一流”新目标;聚焦检察为民宗旨,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新要求;聚焦“强省会”行动战略,培育检察工作新亮点。简称“一中心、四聚焦”总体思路。

        二、“三融合一衔接”。“三融合”指企业合规与依法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的融合,与不起诉制度的融合,与检察建议制度的融合;“一衔接”指做好企业合规与行政处罚的衔接。

        三、支持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参与诉讼的活动。

        四、赔偿保证金监管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犯罪嫌疑人或公益诉讼被告人有赔偿意愿但未达成谅解协议的,向公证部门提出申请,并将涉案资金交公证部门监管。在生效法律文书下达之后,公证部门据此对涉案资金依法处置。

        五、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19 年 10 月,最高检提出“检察机关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要求检察机关在行政诉讼监督中,综合运用监督纠正、公开听证、引导和解、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促进解决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等活动中与行政相对人产生的争议,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六、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六大保护”是指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

        七、“1+5>6=实”。检察机关与相关政法部门承担的“司法保护”职责,与其他“五大保护”共同发力,相融相通、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共同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附件3

        典型案·事例

        一、赵某某等82人电信网络诈骗案

        该案系全市首例电影投资型诈骗案。2019年6月至2021年6月,赵某某以诈骗为目的成立传媒公司,招募业务员通过虚假身份利用话术诱骗被害人投资电影项目,从中非法牟利。该案涉案金额高达4.5亿元,登记在册的被害人多达1200余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该案后,与公安机关多次召开专案联席会,提出引导侦查意见。办案检察官严把起诉标准,以诈骗罪对赵某某等 82 人提起公诉。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二、对甘肃某公司开展企业合规审查

        该案系全省首例涉案企业合规审查案件。城关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涉案企业负责人陈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如果对其采取羁押措施,必然会导致企业停止运转,80余名员工面临失业的风险。为保障企业继续运转,依法对陈某某取保候审,并派员前往企业所在地嘉峪关市,通过启动企业合规审查、实地开展合规考察、制发《企业合规自查建议书》、督促企业自查整改的“四步”工作法开展合规审查,监督企业完成商业模式的除罪化改造和合规管理体系的有效搭建,后将陈某某起诉至法院,并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三、共建共享共治共赢沟通联络机制

        为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法治化营商环境,2022 年5月,城关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会签《共建共享共治共赢沟通联络机制》,创新设立“检企联系点”“检银企共建联系点”“民营企业维权帮扶基地”等3个民企联系点,创新建立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涉企合规案件审查机制、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等3项涉民企工作机制,积极反映民营企业的呼声、意见和建议,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做法入选全国《工商联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2019-2022)》。

        四、关于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典型案例

        城关区检察院在办理火某某等4人违法发放贷款一案时发现,某银行在办理贷款业务中,不按规定履行贷前实地考察和调查工作,未对借款人及保证人资信情况、经营状况、借款用途、偿还能力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未遵循贷款审批发放流程,违规发放贷款,“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监管”等相关工作制度流于形式,存在重大经营管理漏洞和重大金融风险,遂向发案银行制发检察建议,从开展内部整治,健全、落实内部监管机制,提高防范金融风险能力,加强员工管理等四方面着力,建议银行规范信贷业务办理,以保障国家信贷资金安全,防范重大金融风险。

        五、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监督案件

        该案入选全国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优秀案例。兰州市某村村民刘某某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占用耕地修建住宅,区自然资源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刘某某拒不履行,该局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区法院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该局申请复议后,市法院裁定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裁定。检察机关在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与区自然资源分局建立互动联系机制,通过调取台账、逐案审查的方式,发现该案线索。经调查核实,认为区自然资源分局在办案中存在行政违法行为,遂向其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原行政处罚,并主动沟通磋商,针对该案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建言献策,该局采纳了检察建议,撤销了原行政处罚,并针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落实。本案中,检察机关通过行政执行监督穿透至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促进土地执法查处工作依法规范进行,切实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目的。

        六、“白塔”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

        该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案例。城关区检察院履职时发现兰州市城关区白塔山白塔寺内“白塔”周边地面、台基多处出现严重沉降裂缝,存在倒塌危险,就该问题向相关职能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目前白塔修缮工作已全部完成,正式恢复对游客开放。白塔山“白塔”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在文物保护领域的法律监督作用,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发展、社会大众文物保护观念的提升均有积极促进作用。

        七、监护人故意伤害儿童案

        陈某与安某离婚后,儿子陈小某由陈某抚养,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陈某在家中多次对儿子陈小某进行殴打,致使8岁的陈小某肢体多处软组织损伤、臀部及下肢皮肤缺损、双手指骨多发性骨折。后经鉴定,陈小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城关区检察院得知线索后第一时间派员赶赴现场,会同相关部门将陈小某送医,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联系公安、民政、教育、街道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工作。后为陈小某申请并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经审查,城关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陈某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法院已判决。为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城关区检察院向民政部门发出撤销陈某监护人资格的检察建议,对陈小某之母争取抚养权的民事案件支持起诉,并得到法院支持。目前陈小某已随其母回山东省生活,伤情恢复情况良好,已正常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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