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法治宣传
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根据区委及上级院的的决策部署,结合城关检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工作导向,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根本,维护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时效性,引导广大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扞卫者,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到2025年,全区公民法治信仰进一步增强,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水平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制度进一步完备,责任全方位落实,公民对法律知识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法治实践参与度明显提升,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逐步形成。
二、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首要政治任务,列入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制定本单位学习培训计划,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学习会、研讨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实现本院检察队伍学习全覆盖。加强宣传解读,通过海报图片、理论文章、短视频等形式,运用各类媒体手段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授课,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拓展延伸。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选举法、组织法、自治法、国旗法、国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将宪法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强化国家认同。抓住“关键少数”,把宪法纳入机关学法清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等基本内容,增强领导干部宪法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加强针对青少年的宪法宣传教育,抓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形成检察干警共同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列入检察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纳入领导干部学法、法治考试重要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遵守、自觉维护民法典。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民法典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结合各院实际,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家庭生活,把民法典宣传融入各类法治宣传阵地,推动民法典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加大民法典宣传海报、微视频等创作,常态化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础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大力宣传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和“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国家情报法、国家保密法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禁毒和毒品预防等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大力宣传反邪教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识邪辨邪防邪拒邪能力,维护党的执政安全、国家执政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宣传民族宗教法律法规,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和顺,在宗教界持续开展“党亲国好法大”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大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大力宣传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大力宣传社区管理服务、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建党100周年,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通过开展专项知识竞赛等方式,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党纪党规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扞卫者。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纳入普法责任清单和干部任前法治考试。
三、组织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
(一)着力提升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建立检察干警法治培训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任前法治考试和年度述法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完善法治考评机制,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干警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自觉远离违纪红线。加强检察干警法治教育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树立法治评价优先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积极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工作,加强学法考试情况通报和结果运用。深入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检察干警现场或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检察干警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
(二)着力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开展各种形式的关爱教育活动,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用法,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工作有序开展。
(三)着力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实现村(社区)党员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加强妇女、儿童、脱贫人口、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人群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与农民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育农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加强流动人口法治宣传教育,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多渠道开辟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引导其加强自我管理,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落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强化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法治教育,提高其遵纪守法意识。
(四)着力强化人民群众法治实践养成。促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法治,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实践教育人民,推动全民守法。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大力宣传法治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引导全社会培育法治信仰。
四、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持续推进检察文化及阵地建设。检察文化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检察文化阵地建设纳入检察工作总体规划,推动检察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等融合发展,实现地方人文风情与法律元素充分结合,打造具有城关检察特色的检察文化阵地。严格落实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六大阵地管理,大力宣传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实践经验,激浊扬清、弘扬正气。高度重视网络法治意识形态建设,助力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崇尚法治的网络文化。
(二)积极传承和弘扬红色法治文化。结合城关检察实际,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专题展览、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讲好检察故事,利用新时代检察宣传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机构等阵地,在传统节日、民俗节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进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三)铸造以核心价值观为重点的检察文化。将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贯穿检察文化建设始终,深入开展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典型宣讲、主题征文、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把核心价值观转化为检察干警的精神信仰和价值取向,将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检察干警职业素养,弘扬职业道德,提升执法公信力。
(四)着力打造检察文化亮点名片。检察人员要充分挖掘传承检察文化,不断创新检察文化建设形式,开拓检察工作的新渠道,要把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丰富实践作为检察作品创作的不竭动力和力量源泉,充分运用各种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全方位展示检察工作的丰硕成果,展现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服务和推进检察中心工作,形成独具特色的检察文化品牌亮点。
五、扎实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履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职能。以城关检察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服务中心大局“六项重点工作”、打造品牌亮点工作为切入点,促进城关检察工作质效整体提升,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和“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入推进检务公开,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二)做好新发展阶段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切实找准理论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更加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开展检察理论研究,进而引导检察实践产出更优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更好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更有力的服务保障。
(三)对标时代需要强化检察队伍建设。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铁一般”的重要要求,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把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把全面从严治检落细落实,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落实员额动态管理,建设高素质检察人才队伍,重视青年人才培养力度,切实把党管人才原则贯穿到检察队伍建设始终,大力推动人才强检战略,为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六、稳步推进普法工作落地落实
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根据区委及上级院的安排部署制定切实有效的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院“八五”普法规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2025年上半年)。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质量标准、考核要求等。牵头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上半年配合开展中期督导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积极配合守法普法协调机构对法治宣传教育进行检查验收。
七、强化普法工作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把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五年规划。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检察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检察长要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坚持普法工作与整体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二)严格普法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要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评议制度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部门普法责任。健全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推动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活动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
(三)积极改革创新,增强普法实效。推进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普法产品和活动的供给覆盖面,增强普法针对性、时效性。制定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推动执法办案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实时普法。强化社会普法,鼓励检察干警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推进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运用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强化服务功能,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注重运用微视频普法,拓展网络普法空间,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党内法规信息平台和“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平台推动普法,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进去评估体系发展的最大增量。
(四)健全评估体系,强化督促检查。本院普法工作领导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效开展。要扎实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的准备工作,动态监测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加强检查结果运用。要严格奖惩措施,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部门要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五)强化基层基础,保障普法需求。强化基层普法队伍建设,通过发展志愿者队伍、与高校企业合作等方式,强化普法力量,加强对本院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和能力提升培训,强化理论研究,加强对新时代检察普法工作应用性、对策性研究,将普法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城关区人民检察院
“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