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 365bet365.com_365bet投注官网_36563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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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报告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2-1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22日在兰州市城关区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工作回顾

        区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全省检察机关“六项重点工作”总体要求,统筹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检察工作“巩固、提升、优化”主题活动,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

        一、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引领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检察履职和检察担当中。

        (一)突出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检察工作的首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干警将初心和使命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坚持重大事项、半年和年度工作、涉黑涉恶重大案件和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工作即时向区委请示汇报,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明确管党治党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签订年度《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从检承诺书》,落实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从严治党制度规定。持续完善“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切实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问题。结合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查漏补缺、完善制度、细化规定、强化执行,全方位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各项工作。

        (三)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依托“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平台,做实做细“两学一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督促检查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不断强化党内组织生活的政治性、严肃性。坚持“以学强信念,以学促规范”,补足理想信念之“钙”,筑牢规范执法之“根”。以支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七一”建党节为契机,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凝心聚力守初心”主题党日活动,树正气、强党性,提思想、促行动,为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四)抓好意识形态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每年至少2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区委和上级院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细化落实检察传统媒体、检察网络媒体、检察政治理论等6个阵地管理细则,统筹运用现场教育、情景教育等多种载体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讲述检察好故事,传播检察正能量,形成以党组理论中心组为示范、领导干部为重点、党支部为基础的理论武装工作格局,实现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常态化,推动干警政治觉悟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自我管控力不断增强。五年来,在报刊上发表工作信息134篇,其中,国家级24篇,省市级110篇;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网络平台发布原创信息500余篇(条)。

        (五)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面对新冠疫情传播和散发,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按照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对内做好严防死守,对外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开展防控,坚持防疫办案“两手抓”“两不误”,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践行检察担当。依法办理销售假冒医用口罩、涉疫情诈骗、妨害传染病防治以及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案件,批捕涉疫情犯罪15人、起诉23人,为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集贸市场、超市销售居民日用消费品的供应和价格开展同步专项检查,依法打击趁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确保疫情期间物价稳定、物资供应充足。组织全院干警深入社区一线联防联控,积极参与隔离留观点防疫工作,协助做好核酸检测点秩序维持、来兰人员排查、社区卡口防疫、老旧小区轮班值守及相关普法工作,共派出干警3200余人次,摸排走访11600余户,卡点值守88天;组织全院干警义务献血10500毫升,捐款16800余元,2020年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二、强化重点工作,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坚持把“六项重点工作”作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切入点,检察工作重点、特点、亮点突出。

        (一)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五年来,批捕涉安全类犯罪嫌疑人1416人,起诉3206人。严惩邪教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黄赌毒”“盗抢骗”等多发性犯罪,办理了“2·12”特大套路贷案、省人民医院女医生被害案、“兰州夜色”论坛传播涉黄信息案等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的刑事案件,为建设“平安城关”作出贡献。2020年以来,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对电诈及其上下游犯罪批捕496人,起诉414人;办理了“7·01”“11·12”“12·13”等一系列重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守住了百姓的“钱袋子”。

        (二)扫黑除恶取得显着成效。2018年以来,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制定落实提前介入、捕诉审衔接等16项制度,院领导带头承办重大黑恶案件6106人。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43人,起诉308人,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实现了“案件清结、线索清仓”。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上持续发力,加大对涉黑涉恶犯罪财产的追缴没收力度,对122人提出适用财产刑的量刑建议,法院一审宣判并处罚金共计2886.9万元,11人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办理了全省首例段爱民等30人金融领域高利转贷洗钱涉黑案,朱津良等2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陈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行贿“保护伞”案,夏志振等6人“套路贷”诈骗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办案数量居全省检察机关之首。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办理相关案件21件,监督侦查机关追加起诉遗漏虚假诉讼犯罪事实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类案检察建议1份,有力维护司法权威。2021年,扫黑除恶常态化后,已办理“关系网”案件935人,制发28份检察建议。

        (三)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2019年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以来,批捕涉营商犯罪嫌疑人779人,起诉872人;依法不捕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人员100人,不诉62人,确保企业正常运转。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32件。4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专项行动精品案例。在全省率先建立“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挂牌建立“检企联系点”,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规范企业经营活动,并提供维权帮扶、法治宣传、风险防控定制服务,最大限度惠及企业经营发展。五年来,为兰州“一带一路”贸易商会、太平洋寿险甘肃分公司等企业、商会开展“护航非公”等专题法治宣讲47次,有效增强了企业风险防范能力。

        (四)助力推进脱贫攻坚。坚持办理涉扶贫案件与助推脱贫攻坚“两手抓”,批捕涉扶贫犯罪嫌疑人208人,起诉197人。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受理线索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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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人,建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515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55名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97.8万元,防止刑事案件被害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持续开展“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案件专项立案监督”工作,联合公安机关为430余名农民工讨回650余万元劳动报酬,所办理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精品案例。选派2名优秀干警在西和县驻村扶贫,圆满完成桃崖村整村脱贫目标。

        (五)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立案审查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107件;批捕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嫌疑人4人,起诉40人。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运用替代性修复方案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帮助被毁林地恢复绿植。与兰州市水务局污水监管中心、区水务局、区河长办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以最少的诉讼资源换取最大的公益保护。

        (六)自觉践行检察为民办实事。坚持将检察服务触角贴近基层,延伸到群众身边,先后完成三大类九大项共52件为民办实事工作。走访企业3654家,收集摸排案件线索及问题370条,形成了服务企业的专题报告,上报区委,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化解,为企业减负。派驻街道检察室会同临夏路司法所开展“引导社区矫正人员走正途”主题活动,监督铁路西村街道公租房合理配租,联合行政部门解决居民楼室内供暖温度不达标等问题,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七)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2017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446人,其中大要案912人。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职能转隶,区检察院积极配合衔接监委工作,制定落实《审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细则》,提前介入监委查办案件40件,起诉81人,追赃挽损1039.33万元。运用检察建议加强社会综合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乱象、管理失范等问题,向负有监管职责的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69份,收到采纳回复165份。连续2年联合区法院和市交警支队共同开展“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专项治理行动;探索建立“醉驾”犯罪嫌疑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的工作机制。五年来,开展各类法治宣传1410次,受众10万人次,推进全民守法,共创法治社会。

        三、深耕主责主业,切实履行检察职责

        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高度,把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做优、做强、做实、做好,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

        (一)精耕刑事检察责任田五年来,批捕各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7562人,不捕2402人,不捕率24.11%;起诉10356人,不诉1361人,不诉率11.62%。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9件、撤案82件,纠正漏捕449人、漏诉285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脱管人员8名、漏管人员15名;清理纠正超期羁押906人次;监督收监45人,维护司法正义。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9年以来,共有4334名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适用率逐年递增。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205人,有效降低审前羁押率。建立轻刑快办和延期、退查案件审核监督机制,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优化“案-件比”,有效提升诉讼效率。

        (二)开创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受理民事监督案件222件,审结200件,提请抗诉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件,法院采纳并启动再审程序13件;发出民事执行检察建议76件,法院采纳40件。加强支持起诉工作,依法支持权益受到侵害的弱势群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7件,支持起诉4件。加大民事调解力度,引导双方当事人在合法合理范围内达成和解,消除民事“潜在之诉”,降低群体性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受理行政监督案件85件,其中督促履职15件,非诉执行监督69件,行政裁判监督1件;发出检察建议70件,法院及行政机关全部采纳。1件行政监督案件入选全省“国土领域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典型案例。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双向衔接机制,强化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的协作与配合,实现“1+12”的叠加效应。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确保诉源治理和监督效果最大化,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0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工作,联合市交警支队开展城关区“交通违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解决交通违法行政处罚“白条化”问题,维护行政权威和司法公正。

        (四)拓展公益诉讼监督范围。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14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6件,回复整改133件,起诉9件。先后开展了“网络餐饮专项治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和“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对损毁、违法占用公共道路设施问题进行整改;会同区消防大队重点排查、消除老旧小区、酒店、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隐患;与区文旅局共同推进文物保护、传承和利用,公益诉讼职能和检察服务覆盖面逐步拓展。从生态环境修复到公共安全保护,从“舌尖上”到“脚底下”,公益诉讼逐步实现对社会公益和民生安全的多元化监督和保护。

        (五)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批捕134人,起诉254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依法不捕153人,不诉72人。坚决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与团区委、区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帮教工作《合作协议》,建立健全合适成年人库,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帮教1349次。与公安机关会商建立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制度,并对辖区旅(宾)馆执行未成年人住宿登记和强制报告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联合教育部门深入中小学,开展以预防校园欺凌、网络诈骗、毒品犯罪等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活动93场次,为6.95万名师生进行普法宣讲。为“双羁押人员”的未成年子女量身定制救助方案,发放司法救助金,开展心理疏导,监督民政部门及时开展临时监护,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六)抓好检察信访工作。以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依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抓实抓好“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采取电话短信答复,网上答复,联合答复等多种形式,实行多层次、全方位、便民、利民的无阻碍接访模式。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1391件,接待来访群众3576人次,其中集体访55次。与区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充分发挥律师作为独立第三方法律专业作用,联手化解信访案件253件,把群众由信“访”引导到信“法”轨道上。

        四、加强监督制约,持续抓好检察队伍建设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和固魂铸剑行动,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借助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及本院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9044份,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4983条,重要案件信息5345条,接待辩护与代理预约1463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遵循“应听尽听”原则,对389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不起诉、文物公益保护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与听证。2021年疫情期间,通过网络首次召开“云听证”,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二)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系工作机制,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和专项工作,贯彻落实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开展了“12·4宪法宣传”“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等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充分听取受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依托派驻街道检察室加强与辖区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提高检务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三)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了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强化了综合配套措施,深入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将原公诉、侦监等15个部门整合为10个内设机构。如期完成反贪、反渎、预防等部门的职能划转、人员转隶和线索移送。坚持“以案定额”和“以职能定额”相结合,完成了员额检察官遴选,做好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定岗工作。同步实行“捕诉一体”、终身负责办案机制,提升办案效率。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操作标准,办案责任制落到了实处。

        (四)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在广泛听取各界群众意见建议、深入自查的基础上,梳理出了46条“顽瘴痼疾”并逐一整改落实。建立健全26项制度机制,推动问题整改常态长效。深化检察官联席会、公开听证会及检察委员会工作机制,对拟不批捕、拟不起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均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助推办案质量提升,减少瑕疵案件,杜绝关系案人情案。认真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定制手机“三个规定”来电彩铃,向公众广泛宣传“三个规定”内容,不断纯洁司法环境。

        (五)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更高要求,统筹抓好检察人员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努力培养过硬检察队伍。用好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检答网”等资源,加强主动学习,提升办案水平。组织开展“学比练赛”、庭审观摩、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五年来,全院干警参加相关业务培训539人次,向省市检察院“双先”人才库推荐入库人才33名。积极参与辖区公益活动,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全院干警参与文明创建志愿活动1000余人次,检察干警社会责任感、城关归属感明显增强。

        过去五年,区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在全市连续两年排名第一。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文明接待室”等荣誉称号,6人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3人获得省检察院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也是全院干警努力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回顾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不到位;二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仍然不够平衡,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法律监督成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综合素能和专业化水平需要持续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22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区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深入贯彻区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强化政治意识、服务中心大局,深耕主责主业、主动担当作为,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坚持检察工作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围绕中心工作做好服务保障。围绕区委总体发展思路,紧扣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总目标,找准检察工作落脚点和着力点,精准有效地服务中心大局。积极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深化“六项重点工作”,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民生民利,助推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标对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强化使命担当,依法履职尽责,促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化落实“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提升刑事检察质效;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构建多元化民事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加大重点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积极、稳妥拓展公益保护新领域。

        (四)深化检察队伍建设。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融合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改革,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机制,做好廉洁风险防控。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切实加强检察队伍政治建设、纪律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为我们树起了“五座丰碑”,进一步振奋、凝聚了党心、民心。区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紧紧围绕区委总体发展思路,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与做好当前检察工作紧密结合,坚决完成区委、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履职担当、砥砺奋进,为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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